摘要
著作权法保护的是具体表达而非思想,在作品中使用的特定场景、有限表达、常见元素源于公有领域的内容,不应被一个作者所垄断,但过滤两书不相同的部分后最终呈现的情节,如果在人物设置及关系、故事前后衔接.具体细节设计基本一致,则两情节构成相同或实质性相似。语句是文学作品构成的基石。那些能够体现出作者个性化创作的独特修辞、细节描写,或是刻画人物或描述情节的具体语句,均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具体表达。文学作品使用有限的字、词和短句的表达并不绊见,因此在著作权侵权判断时无法仅就单独语句甚至短语进行割裂判断,而应结合文字的相似程度、数量,考虑上下文的衔接,将被控侵权的语句进行整体认定和综合判断。
出处
《中国版权》
2019年第6期44-49,共6页
China Copyr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