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与老方案的重叠问题咨询读者询问:我企业因法人身体原因2010年度至2019年度一直停产,采矿权证一直办理延续。2014年编制的土地复垦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单独编制的两个方案),方案服务年限为25年。目前为止已有5年,这期间一直停产,也未进行土地复垦工作。按要求,2014年一次性缴纳了25年的复垦费用。2019年施行了《矿山地质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合并编报制度。
出处
《青海国土经略》
2019年第4期67-67,共1页
Management & Strategy of Qinghai Land & Re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