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是影响和决定资产评估结论的重要因素。国企混改中普遍采用市场价值作为企业价值评估的价值类型,然而,国企混改针对的战略投资人一般是处于同一行业上下游或相关行业,并且与混改企业能够产生正向协同效应的企业,因此符合条件的投资人数量有限,往往不能构成有效的竞争市场,有时甚至是一对一协商,此时的国有产权转让是否仍然适用市场价值评估结论作为交易作价参考依据呢?本文就此展开研究,并通过分析论证得出混改中可以增加投资价值的评估和使用,以市场价值和投资价值共同作为筛选投资者、确定交易对价的依据,为国企混改成功引入优质的战略投资者并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服务。
作者
孙建民
殷霞
豁秋菊
Sun Jianmin;Yin Xia;Huo Qiuju
出处
《中国资产评估》
2019年第12期25-28,共4页
Appraisal Journal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