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数据是互联网逻辑演化的产物,其作为一种泛化的媒介技术,对政治生活产生着重要影响。大数据具有政治生态监测预警和提升政治治理能力功能。大数据是"以人为本",一定程度上也代表的是人自身。"人性"的幽暗意识易于导致"数据鸿沟""数据垄断""数据霸权""数据歧视",进而引发政治伦理癌变。构建大数据政治伦理十分必要且迫切。从"制度伦理"和"观念伦理"两个方面入手,形成以"制度伦理"为用、以"自律"和"他律"结合为体的政治伦理规范体系,能够对大数据带来的政治伦理风险进行有效防控,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出处
《学术界》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2期27-36,共10页
Academic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网络政治意识形态传播规律研究”(18BZZ017)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