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事权利的本质为得享受特定利益之法律上之力。考察民事权利的哲学基础及人性假设,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与现实价值。满足人性中自私与贪婪的部分又予以适当限制,试图消除丛林法则并构建权利法则,对个人人身与财产利益的保护,保障合理的社会秩序,获得内心深处的安全与宁静,支撑了民事权利的产生、存在、发展与勃兴。限制公权力,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彰显私权利(民事权利),将私权利作为保护民众的盾牌与外壳,是现代法治国家的应有之义与不懈追求。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9年第6期1-7,共7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