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区行政化具有复杂的实践内涵,"过度"和"不合理"的行政化对基层治理具有消极影响,合理的行政化则是基层治理的组织属性和治理属性的重要组成部分。街居体系在应对包括行政任务在内的治理实践中结成分工协作的"街居治理共同体",通过"应付-默许策略""适度博弈策略""梯度治理机制"等内在机制共同完成基层治理。"街居治理共同体"的形成是城市基层治理转型的结果,是基层充分进行组织动员、资源动员和社会动员,合理配置正式与非正式治理资源,简约有效地提供公共服务和进行社会治理,同时策略性地规避风险的运作机制。城市基层治理体制改革并非简单化的去行政化,而应以强化基层积累非正式治理资源的能力为基础,提高基层治理能力。
出处
《行政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6期84-89,共6页
Administrative Tribune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多元共治视角下城市社区物业纠纷化解机制研究”(18YJC84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