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代社会以主体性原则为精神向导,自始就面临着自我理解的实际要求与压力,阐释和解释活动正是这种要求的反映与实行,承载着不可失却的时代责任。现代生活运动构成的社会存在,为阐释和解释活动提供了实体性的内容。理解和阐释活动在个体层面上的合理有效开展,就是要穿透物化社会关系的复杂性,破解“原子式个人”的迷思、感觉的贫困化、“坏的主观性”等困境,揭示现实生活中影响人们实践活动的现实关系。只有遵照历史唯物主义的原则立场,解释学才能洞穿现代社会的存在状况,在直面生活世界历史中切中现代社会现实。因此,历史唯物主义的追问直接相关于理解和阐释活动的合法性,属于解释学自身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
出处
《哲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1期13-21,共9页
Philosophical Research
基金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国道路与人类文明进步的哲学研究”(编号17JZD037)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历史唯物主义视野下中国新型现代性建构路向研究”(编号16AZX003)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