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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主管谁负责 这是原则

Who is in charge is responsible, which is the principle of comprehensive supervision of work saf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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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家建筑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原安监局综合监管股的工作人员却因此获罪。这起案件引起了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人员的热议。“综合监管是个筐、啥都能往里面装”吗?该如何理解“法无授权不可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作者 包冬冬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劳动保护》 2019年第11期35-36,共2页 Labour Prot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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