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会计制度已于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国高校正式实施,以财务职能调整为抓手,及时优化高校财务的组织结构,是贯彻落实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会计制度,准确反映高校运行成本,提升大学财务管理和高校治理能力的迫切要求。本文以提高高校财务治理能力为目标,以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要求为前提,明确高校财务应建设成为以专职财务副校长或总会计师为领导、以收支管理为基础、以管理会计和会计管理两者并重的组织管理体系。
出处
《教育财会研究》
2019年第4期3-7,共5页
Studies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in Education
基金
江苏省教育厅2018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地方高校财务转型的实现路径与案例研究”(2018SJZT44)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