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导言在中国法律现代化道路的讨论中,苏力提出了一种称做自然演进型的法治道路模式,主张'中国的法治道路必须注重利用中国本土的资源,注重中国法律文化的传统和实际'。[1]本土资源论的提出,无疑在法学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并在中国是否存在本土资源问题上进行了一场争论。然而,如果我们不只是停留在本土资源有无之思辨,而是探究社会生活实际存在的本土资源之实证.
作者
彭艳崇
Peng Yanchong(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s and Law,100088,Beijing,China)
出处
《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
2001年第1期369-411,476,共44页
Archives for Legal Philosophy and Legal Soci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