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中央[1980]75号文件传达贯彻以后,我省广大农村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有了广泛的发展。目前,全省建立生产责任制的生产队,已占生产队总数的99%。其中实行小段包工、定额计酬这类不联产责任制的,占15%;实行各种联产责任制的,占85%,尤其是联产到劳、到户和包干到户的生产责任制约占70%,已成为全省大多数地方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形式。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普遍建立,使农村的生产关系得到了必要的调整,农村的生产力得到又一次解放,对农业生产的持续发展,农村形势的全面好转,发挥了巨大的作用。1981年,我省遇到了历史上罕见的“五月寒”。
出处
《福建论坛》
1982年第1期20-25,共6页
FUJIAN TRIBU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