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认识论的基石性定律,事实与价值二分法的基本内涵是:事实与价值分属两个领域,事实问题以客观标准验证某一事物是否为'真';而价值问题则是人基于特定需求对事物善恶、美丑之主观评价。价值是相对的、易变的、多元的,从同一事实不能推出唯一价值。借由这一哲学原理,可以探讨'自然权利与法定权利'之争,并揭示规范与原则的构造机理、法官的价值取舍与修辞技艺、自然法的意义与功能等诸多法理学命题。
出处
《法律方法》
CSSCI
2013年第2期167-177,共11页
Legal Method
基金
作者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项目”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