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我国法律方法论的研究多是对外国理论的引进与梳理,结合我国国情的研究相对较少。法律方法进入我国司法实践面临着外部局限与内部局限。外部局限涉及审判独立问题,内部局限涉及法官的个案解释权、法律方法知识储备、载体以及激励等问题。为了使法律方法更好地运用于司法实践,要针对外部和内部局限分别建立并完善一系列制度,为法律方法的运用提供制度空间。
出处
《法律方法》
CSSCI
2011年第1期315-326,共12页
Legal Method
基金
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法律方法论中国化研究”(批准号:09YJC82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