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方自治在中国现代国家建设中是一个反复曲折的过程。晚清政府曾将地方自治作为立宪的基础,并在直奉两省试点办理地方自治,随着帝国体制的崩解,这种实验也寿终正寝。民国时期虽然也曾几次推动地方自治,但是由于政治乱象和战争频仍,这种制度亦无果而终。"国民政府"迁台以后,地方自治得以推行落实,促成了后来台湾的转型。中国大陆自改革开放以来,采取渐进策略推动政治体制改革,县乡人大代表直接选举和村民自治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为推行基层民主提供了制度支持,在这个基础上,推动地方自治,保持社会安定,民主政治自然能够水到渠成。
出处
《复旦政治学评论》
CSSCI
2008年第1期181-197,共17页
Fud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