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段时期以来,社会上存在一种观念,即认为纳税人是国家公务人员的“衣食父母”.某市还在社会各界中开展“谁养活谁”的大讨论,得出“纳税人养活了公务员,公务员应为纳税人服务”的结论.有的地方还举行仪式,通过纳税人为公务员发工资,希望以此唤起公务员善待纳税人,为纳税人服务的公仆意识.笔者认为,这种观念是错误的,它对人们正确认识和处理纳税人与公务员的关系产生了误导作用.纳税人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他们为国家提供了税收,形成了国家的财政收人,政府以财政收人来维护国家安定,发展经济、科技、教育、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离开纳税人的劳动创造,国家机器将停止运转,社会发展将停滞不前,国家公务员也将拿不到工资和福利.因此,毫无疑义,纳税人是崇高而光荣的,理应受到全社会的尊重.作为国家公务人员,更应尊重纳税人,保护纳税人,并做到一切为纳税人着想,为纳税人服务.但这并不是因为纳税人“养活”了公务员,纳税人不是国家公务员的“衣食父母”.
出处
《财政与发展》
北大核心
1999年第8期39-39,共1页
Finance and Develo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