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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强化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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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一般是由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统一设计。印制的专用收据。其领用手续及程序为: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立项的收费部门或单位,先向县级以上物价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后发给收费许可证,然后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核准,方可领用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但在实际工作中。
作者 张家华
机构地区 远安县财政局
出处 《财政与发展》 1994年第5期20-21,共2页 Finance and 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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