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法国,高等教育由国家统一管理,国家集权色彩浓厚。国家与地方在管理高等教育机构方面的权力职责分配以国家管理为原则,地方受国家的支配。法国对高等教育平等权保障的法律框架主要体现为由宪法和立法政策确定原则,宪法委员会判例进行原则适用的合宪性控制。但立法上的努力无法排除法国社会中存在的诸多实质不平等现象。鉴于此,法国采取一些积极的改革措施以促进实质平等。我国高等教育当下处于转型时期,虽较之以往有重大进步,但仍然存在不足。其中高等教育不平等状况尤为突出,教育资源分配不均造成了大量的社会问题。鉴于此,本文在分析法国宪法和立法政策构建下的教育平等权的法律框架基础上,描述了当前法国高等教育中的一些不平等现象与相关改革,以尝试对中国高等教育在大学行政主体地位、招生考试制度、高校自治等方面展开思考。
出处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
2015年第2期153-172,共20页
China Legal Education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