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美国教育体系高度分权与大学自治的背景下,共同治理模式下的加州大学形成了一种政府监督和大学自治相结合的高等教育督导机制。一方面,加州大学接受来自外部的州政府立法、拨款、非官方团体认证等多个方面的督导,另一方面大学内部校董会、校长和校友评议会互相监督、分工明确,实现对自身的教育督导和问责。这种多元主体的教育督导保证了大学的自主性和结果的客观性,但缺乏统筹协调的中间机构,使得加州高等教育的整体改革难以推进。分析加州大学教育督导的具体模式和特征,可以为我国高等教育督导的发展提供借鉴。
作者
沈文洁
郑太年
SHEN Wenjie;ZHENG Tainian
出处
《世界教育信息》
2019年第18期45-49,共5页
Journal of World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