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络主播在直播中演唱歌曲行为的法律定性存在争议,文义解释提供的三条路径被认为存在缺陷.为此,需要对这一行为的参与主体、实现过程、发生阶段进行分析,寻找法律解释的基本取向,重新阐明公开表演的基本内涵与实质特点,通过目的性扩张的解释方法,为规范网络主播在直播中演唱歌曲等行为提供新的解决路径.
出处
《中国版权》
2019年第4期40-43,共4页
China Copyright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移动互联网环境下的作品法定许可制度研究”(17XJX820001)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