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乡村振兴作为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个整体性治理过程,不是政府治理、市场治理、社会治理的简单相加,也不是简单的乡村治理、城市治理、统筹治理的区域叠加,而是政府、农民等参与要素各显优势、有效衔接的优势治理过程。优势和治理虽各有概念谱系及相关理论,但没有形成基于实践提炼出来的二者融合的优势治理概念及其理论框架。通过建构的优势治理概念,解构了已有对发达国家乡村振兴研究的理论总结,阐释了发达国家乡村振兴实践的经验模态,在借鉴国外乡村振兴路径的基础上得出了基本判断:第一,乡村振兴的优势治理,需要在共治共建共享理念统领下发挥各参与要素尤其是政府和农民的优势,进行有效组合,在相关建设领域或事项中,谁有优势就由谁占位补位,形成合力善治;第二,乡村振兴的优势治理,既要加强政府在法律法规、服务支持上的主导作用,更要让渡农民在生产合作、自我治理上的空间,放手农民成为治理主体,激发自身活力;第三,乡村振兴的优势治理,各参与要素的优势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时间和空间的不同其优势会各异,操作实施中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现实情况现实辨别。
出处
《山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7期88-96,共9页
Shandong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