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大力推进“互联网+”行动和网络强国战略的大背景下,以“互联网+”为依托的共享经济蓬勃发展。共享经济能充分利用社会闲置资源,最优化资源配置,创造剩余价值,使供求双方都获得更大价值。在共享经济得到长足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许多问题,尤其对企业财务处理提出了新的挑战。而对于这种全新的商业模式,当前企业会计准则对相应的账务处理尚并无明确规定。文章以共享单车为例,就其初始确认与计量、押金的确认与计量、主营业务收入的计量等会计核算问题进行分析并且提出相关建议。
出处
《会计之友》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3期133-137,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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