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多重改革叠加背景下,检察机关职权范围、工作重心、运行机制等方面迎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法律监督新格局架构应以完善法律监督职权为核心,确保法律监督优质高效为重点,推进法律监督优化升级为目的。在具体路径上,应以公平正义为目标树立正确监督理念,以职能优化为基础推进组织机构专业化配置.以“四大检察”为依托形成职能履行协同发展.以案件化办理为载体健全监督事项司法化程序,以纠正违法为核心增强监督方式刚性,以信息技术为支撐提升法律监督智能化程度。
出处
《人民检察》
2019年第10期15-20,共6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基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2018年检察理论研究课题《新时代法律监督格局研究》(编号:GJ2018D0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