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提升公司股票市场表现和改善公司治理的重要手段,投资者关系管理自提出后便在全球范围得到了迅速发展。然而,我国上市公司对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认识和实践仍存在不足及偏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异化,战略定位不清晰;二是组织设置和制度保障缺失,专业管理人才不足;三是投资者关系管理方式较为单一,缺乏针对性和主动性。借鉴美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实践经验,结合我国推动资本市场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现实背景,对我国上市公司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提出如下建议:一是要将满足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需求、获取股东认同、吸引长期股东和改善公司治理作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根本目标,并将投资者关系管理作为公司战略管理的重要手段;二是要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发挥董事会秘书的协调作用,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人员与公司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机制,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三是要加强股东研究与分析,针对个人投资者、企业法人投资者、专业机构投资者以及分析师的需要,制定差异化的投资者关系活动策略。
出处
《南方金融》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65-72,共8页
South China Finance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际贸易的公司治理趋同效应:基于上市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实证研究》(项目编号:71802048)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金融控股集团公司治理对风险承担的影响研究》(项目编号:2018M632925)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