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提供财政支持是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发展的关键。福建省自实施该项保险制度以来,对参保居民缴费环节和待遇给付环节均实施财政补贴政策,极大地促进了该项保险制度的发展。但现有财政补贴政策还存在参保激励机制不足、补贴标准偏低、补贴缺乏正常的动态调整机制及县级财政负担较重等问题。应通过引入缴费比例补贴制及递进式增发年限养老金制、加大补贴力度、构建科学的基础养老金动态调整机制、合理调整省内各级政府补贴分担机制等措施对现有的财政补贴政策进行优化。
出处
《地方财政研究》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期70-75,共6页
Sub National Fiscal Research
基金
福建省教育厅社科项目"福建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财政补贴问题研究"(项目编号:JAS180833)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