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2017年7月1日到2018年5月1日不到一年时间,增值税税率已经过两轮调整,先是财税[2017]37号文将税率从四档简并为三档,意味着我国全面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将原来适用该税率的行业“下移”到11%税率这一档中,其他档次税率保持不变。紧接着财税[2018]32号文,从2018年5月1日起又把11%的增值税税率全面下调成10%;17%的税率下调成16%,而这两次调整都涉及农产品,意味着农产品行业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税率从13%已经下降到10%,基于此,本文主要对增值税税率下调对农产品相关行业影响及应对进行分析探讨。
出处
《财讯》
2018年第33期147-148,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