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宏观要求下,公职人员诚信建设的价值在于加强道德基础,垂范社会诚信,助推法治进程。公职人员诚信要求的基本内容应区分一般职与领导职。信用信息管理是公职人员诚信建设的载体,公职人员信用信息管理中应以界定信用信息的范围为基础,进而规范征集主体和公布程序。在保障公职人员诚信建设方面,加强诚信教育研究和管理,正视信用档案的现实问题,健全信用责任体系,保障信用权益等问题值得重视。
出处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2019年第2期108-118,共11页
Journal of Gansu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Institute
基金
2018年度甘肃省高校协同创新科技团队支持计划资助(项目编号:2018C-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