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绿色发展是2016年1月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该理念的提出是为了保证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同时,绿色发展理念的落实离不开环境法学教育。但环境法学作为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目前其教学效果不甚理想。针对学生学习积极性不够、教学内容重理论轻实践、实践基地体系建设不足等问题,提出在绿色发展理念下,高校环境法学实行教育改革,从终身追责制、公民环境权的基本人权性质及倡导绿色消费等方面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并提倡教学内容的实效性和针对性;通过绿色教学基地及结合案例讲解典型环境保护制度,以强化学生绿色发展的理念,促进生态文明行为的养成。
基金
2018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JXJG-17-7-24,JXJG-1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