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2月18日,发改委发布《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自2019年1月10日起施行。通知称,经国务院同意,《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中新建中外合资轿车生产企业项目、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含现有汽车企业跨类生产纯电动乘用车)项目及其余由省级政府核准的汽车投资项目均不再实行核准管理,调整为备案管理。其中,新建独立纯电动汽车企业项目要求纯电动乘用车建设规模不低于10万辆,纯电动商用车不低于5000辆,建成投产后只生产自有注册商标和品牌的纯电动汽车产品。
出处
《汽车纵横》
2019年第1期8-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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