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韦伯"祛魅"说笼统认为科学理性具有祛魅效能,未看到其所祛之魅呈现为"魔法之魅"和"价值之魅"二态,从而未看到科学理性对"魔法之魅"的祛除尽管有效,但对"价值之魅"的祛除却是无效的。这种无效性,源自价值"祛魅"说违背充足理由律、理论诠释框架片面而狭隘、把特定条件下价值之魅被压抑误作一般价值之魅被祛除、把因果必然性看作知识唯一对象、否定超因果联系的内容构成知识的可能性等缺陷。如此缺陷既决定了价值"祛魅"说是一种伪说,也决定了该论说主张的现代性价值虚无主义、相对主义和现代性价值不可知论难以成立。知识呈现为科学理性、价值理性两种形态。不同知识间非替代性不可通约性关系、人的无限性属性、人与自然和人与人关系内禀的价值属性等因素,决定了"价值之魅"不但不能被科学理性祛除,而且在现代性条件下也具有普遍有效在场的可能性。但该可能性转化为普遍在场的现实所需前提条件则是复杂的,该前提条件生成过程也是漫长的,从而现代性"价值之魅"的现实在场,将是一个既不可遏止又颇为艰难的过程。
出处
《学术界》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1期16-28,共13页
Academics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马克思恩格斯意识形态概念多重内涵及其统一性研究"(项目号:18BZX002)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