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老年代步车是机动车吗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11月1日起,《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北京市将对电动自行车实行全环节管理,电动自行车需登记挂牌才可上路,不符合国家标准将不被允许销售,在路上行驶将会被限速。北京市对于电动自行车的治理可谓大刀阔斧、效果可期,但《条例》中并未有针对时下颇受争议的老年代步车的管理规定。目前,老年代步车的何去何从尚没有盖棺定论。2018年4月23日6时许,许某驾驶其无号牌的电动三轮老年代步车,由东向西行驶至某菜市场门口时,因驾驶不慎将躲避人行道障碍物的刘某撞倒,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许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为摩托车,属于机动车,且其制动系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经交通部门认定,许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正三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致使事故发生,许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刘某无责任。经审理,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许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在上述案件中,老年代步车被鉴定为摩托车,属于机动车。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我国相关的立法滞后,该类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存在较大的分歧与争议。特别是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老年代步车是否被认定为机动车,直接关系着老年代步车驾驶人的事故责任认定。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方圆》 2018年第22期50-51,共2页 Fangyuan Magazin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