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4年,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的通知》,2016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的通知》,2018年4月,太原中心支行修订并印发了《山西省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旨在加强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工作。近年来,辖区金融机构对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识进一步增强,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的主动性进一步提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实施强化了对金融机构的管理,提升了履职的有效性。本文通过分析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的重要意义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提升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实效的意见和建议。
出处
《中国商论》
2018年第33期42-43,共2页
China Journal of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