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新闻报道侵害人身权与财产权的情况越来越多,其中又以新闻报道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尤甚。我国目前并未出台专门的《新闻法》,在《侵权责任法》中也未对相关问题作出特别规定,因此在发生新闻侵权行为时仍要适用《侵权责任法》的一般规定,忽视了新闻侵权行为的特殊性,导致对相关纠纷解决不当。为解决相关认定不清的问题,本文从侵权主体、侵权客体和侵权行为具体表现形式三方面来解读新闻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出处
《新闻传播》
2018年第17期77-78,共2页
Journalism Communication
基金
黑龙江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阶段性研究成果
课题名称:<正当的舆论监督与新闻侵权问题研究>
(编号:2015FXD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