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一项改革任务。2015年12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从顶层设计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进行战略安排。为贯彻四中全会决定和中央改革文件精神,最高人民法院于2016年6月28日下发了《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全局性、基础性、长期性改革工作,也是国内、国际矛盾争端解决的重要规则机制。
出处
《中国应用法学》
2017年第3期36-36,共1页
China Journal of Applied Jurisprud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