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时期下,随着科学技术与社会态势的大发展、大变革,犯罪模式业已突破传统的接触性犯罪向着非接触性犯罪模式突变。此类犯罪与传统的接触性犯罪有一定的共性,但同时也存在着接触性犯罪所不具备的特征,故而对其打击治理存在一定的困难。基于风险社会视域的考察,非接触性犯罪无论是从本体论抑或是实践论的角度来审视,均存在治理的必要性。侦查部门应当适时转变治理手段与模式,以应对即将到来的非接触性犯罪井喷阶段。
出处
《北京警察学院学报》
2018年第4期80-85,共6页
Journal of Beijing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