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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关于公布风电平价上网示范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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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河北省、黑龙江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电力规划设计总院:为充分利用各地区风能资源,推动风电新技术应用,提高风电市场竞争力,促进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风电平价上网示范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17]19号)的要求,河北、黑龙江、甘肃、宁夏、新疆五省(区)向我局报送了本地区风电平价上网示范项目。为推动风电平价上网示范工作顺利开展,现将相关省(区)报来的示范项目予以公布,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河北、黑龙江、甘肃、宁夏、新疆相关省(区)风电平价上网示范项目总规模70.7万千瓦。示范项目的上网电价按当地煤电标杆上网电价执行,所发电量不核发绿色电力证书,在本地电网范围内消纳。二、相关省(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要认真分析总结本地区风电开发建设经验,做好风电平价上网示范项目的组织、保障和监管工作。结合本地区风能资源条件和风电产业新技术应用条件,组织风电开发企业科学制定平价上网示范项目的建设方案。协调落实好示范项目各项建设条件,及时核准示范项目和配套的输变电设施。加强对示范项目建设和运行情况的监测管理,必要的运行信息要及时向全社会公布,切实保障平价上网示范项目的建设质量和经济效益。
出处 《电力设备管理》 2017年第10期16-16,共1页 Electric Power Equipment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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