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预算法》为政府信息公开创建了制度和法律基础,对提高我国财政透明度产生了积极影响。本文利用218个地级市政府的横截面数据实证分析了财政透明度对市本级"三公"经费变化率的影响。普通最小二乘回归结果表明财政透明度与"三公"经费存在显著的负相关性;分位数回归表明"三公"经费变化率越大的城市,受财政透明度的影响程度也越大。本文认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强化政府审计的监督职能、畅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加强政府廉政建设是控制"三公"经费的有效途径。
出处
《地方财政研究》
北大核心
2018年第6期53-60,共8页
Sub National Fiscal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