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深入发展和思想理念的更新,公司环境责任日益成为公司必须承担的重要社会责任。而建立健全的公司环境责任内外监督机制是落实公司环境责任、增强公司环境保护意识的重要保障。本文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公司环境责任的内外部监督机制的建立健全提出一些粗浅的建议。公司环境责任从大的外延上来说,它是公司社会责任的一种,是公司社会责任发展的结果。而公司社会责任最早于20世纪40年代被提出,于20世纪70年代发展成熟,其产生和发展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在社会发展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提出的。公司是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主体,公司在给社会提供所需产品和服务的同时,也会带来社会不愿接受的副产品,比如,垃圾、废气和废水等,这些物质会破坏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现代循环经济和可持续社会的发展,需要公司针对自身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和破坏有所作为。
出处
《中外企业家》
2017年第12期134-135,共2页
Chinese and Foreign Entrepreneurs
基金
2015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公司环境责任的法律问题及对策研究"(15YJC82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