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村民自治中民主监督是尤为关键的一个环节,它有利于提高我们党的领导和执政水平,能减少党内腐败问题的发生。经过几十年的探索以及发展,我国民主监督机制已基本建立并且趋于完善,但目前还是存在着很大问题:以黎平县岑所村为例,民主监督普遍缺乏有效的监督机构、缺乏惩戒性制度安排、缺乏相应的监督保障机制、民主监督主体普遍缺乏监督责任意识。鉴于此,在新的形势下,要完善相关法律以及制度体系以保障民主监督、建立强有力的监督机构、建立健全村民监督机制、提高村民监督意识,是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关键。
出处
《神州》
2018年第10期227-228,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