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搭建起"后营改增"时期增值税会计核算的全新架构。较之以往核算规定,新规在税会差异核算、税会处理同步及财务报表列报等方面都取得了重大进展。针对其现实问题,建议财税主管部门应加强沟通、优化核算科目设置及进一步改进增值税会计核算框架体系。改进后的增值税核算架构将为其理论与实务的相关实证研究提供不可或缺的经验证据。
出处
《会计之友》
北大核心
2018年第7期79-84,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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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产权性质
公司治理结构与税收筹划"(YC2016-B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