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4月27日,英国政府通过了《高等教育与研究法(2017)》(The Higher Education and Research Act 2017),该法律旨在通过一系列有关国家监管和市场化的改革措施,激发英国高等教育部门的活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它代表着英国近25年来在高等教育领域所实行的最大规模的综合性改革。其改革举措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建立两个新的高等教育监管机构——学生办公室和英国研究与创新单位;二是扩大高等教育机构的市场准入范畴,规范高等教育部门的市场竞争机制;三是建立基于风险的监管体系和合作监管路径;四是制定高等教育部门可持续的质量保障方案和标准。这些措施对英国高等教育的研究和创新体系都进行了重大调整,影响英国高等教育部门的各个层面,如为高等教育机构创造更大的竞争空间,为学生入学提供更多的选择和机会,促使社会阶层的流动性改革,促进高等教育资源惠及社会各个阶层;保障学生对高等教育的投资效益;提高英国高等教育的研究与创新水平;提高知识转化能力,从而提升经济生产力等。
出处
《世界教育信息》
2018年第5期43-50,共8页
Journal of World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