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封建社会的宗族组织不仅具有祭祀祖先、组织生产、发展经济、救济鳏寡、教化百姓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功能,而且通过制定、实施宗族内的家法族规可以补充、完善封建国家制定的成文法体系(立法)和司法等方面存在的不足,进而产生了和谐乡里、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法治"功能。
出处
《吉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4期120-124,共5页
Journal Of Jilin Normal University:Humanities & 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