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瘦肉精”是一类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的统称,在我国被严格禁止应用于食品动物中。本文对“瘦肉精”的分类、作用机理、中毒危害等做了梳理和归纳,并针对其检测手段和标准做了比较和探讨,以期为瘦肉精的有效监管提供参考和借鉴。1“瘦肉精”的分类“瘦肉精”不是指某一种特定的药物,而是一类具有促进蛋白质合成,抑制脂肪沉积的苯乙醇胺类化合物的统称。它们同属于肾上腺素受体(主要β受体)激动剂类物质,按结构通常可分为苯胺型、苯酚型和苯二酚型等三大类。市场上常见的“瘦肉精”主要是盐酸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等三种[1,2]。2001~2002年,农业部等国家部委先后下发了第176号公告、第193号公告和第1519号条例等禁止使用β激动剂类药物作为兽药和饲料添加剂[3,4,5]。
出处
《山东畜牧兽医》
2017年第4期59-60,共2页
Shandong Journal of Animal Science and Veterinary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