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义法学与社科法学是相对关系,社科法学在一定程度上是教义法学的基础,社会法强调“现实”与“中国”的关注,批判教义法学是一种舶来品法学,无论国外的情况如何,这种观点源于社会法和法律学说对中国法律实践的不同理解。社科法学强调中国法律实践中合法性,教义法学则主张实证法的权威性和审判活动的特殊性。法学跨领域研究必须从法律的侧面入手,法学理论不是对现实的描绘,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和法学理论在两个方面应有足够的自觉意识。
出处
《环球市场信息导报》
2016年第46期103-103,共1页
Global Market Information Gui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