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信贷实践中一些涉及购房、购车的银行按揭贷款合同中包含回购条款,但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这类回购条款的法律属性及其效力。在理论研究中,学界、业界对回购条款的性质存在争议;在司法实务中,由于回购条款的表述不一,法院在案件审理时适用法律不统一,可能导致同案不同判的情形。本文提出,回购条款既不是再买卖约定,也不是保证条款,其实质是非典型的担保物权,因而司法实务中不宜以法无明文规定为由否定其法律效力。为降低回购条款的司法纠纷风险,建议有关部门提供统一、规范的回购条款模板以供当事方参考,对回购抵押物的实现条件、时间安排、与清偿债务的前后关系、回购价款计算方式以及回购不成功时的后续处理方式等给予明确。
出处
《南方金融》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期63-70,共8页
South China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