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飞速增长,以雾霾为典型的大气污染越来越严重,极大地影响到人们的身心健康、交通出行以及生产生活。政府作为公共事务管理者承担着治理大气污染的主要责任,针对大气污染的复杂性,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治理过程中承担着不同的职责,由中央政府宏观把控大气污染防治的总体目标,而地方政府则负责具体的实施过程。然而,地方政府在大气污染防治中还存在着发展理念偏差、行政执法疲软、问责机制难以实现等失责表现,还需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
出处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7年第4期190-192,共3页
Co-Operative Economy & Science
基金
湖南省情与决策咨询研究资助项目(项目编号:2015ZZ037)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