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善治是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政府是善治主体中首要的、关键性的主体。西部民族地区基层政府善治有利于增强政府公信力、维护民族地区的长治久安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基层政府善治能力建设需围绕以人为本、可持续性、妥协宽容及协商一致等基本原则展开。要推进西部民族地区基层政府善治能力建设,应树立西部民族地区基层政府善治理念,推进基层政府法治化进程,构建国家、市场与社会多元主体协同的复合治理模式和完善基层政府善治责任的追究机制。
出处
《广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2期144-148,共5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xi
基金
广西高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专项课题(DSBD14YB14)
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基金资助项目(桂教科[2014]14号)
桂林医学院哲学社会科学课题(2016SK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