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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收入、超收上缴”与“结余上交、合理返还”的分析评价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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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指出,要调整医疗单位收入结构,降低药品收入在业务收入中的比重,合理控制医药费用增长幅度,医疗收入和药品收入实行分开核算、分别管理.为落实药品资金管理的决定,卫生部与财政部先后出台两个药品资金管理办法:一是<医院会计制度>,要求医院药品资金实行"核定收入、超收上缴"的管理办法;二是<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医院药品收支结余上交卫生部门,统一缴存财政社会保险基金专户,经考核后,统筹安排,合理返回.医药实行分开核算、分别管理,有利于改进药品费用的控制,促进药品资源合理利用,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有利于切断医院和药品供应部门的经济联系.这些管理办法基本得到大多数医院的认可和赞同,但是究竟那些管理形式符合医院经营管理的需要,在实践中又容易操作?有必要对上述两种管理形式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做以比较、分析及评价.
作者 于润吉
出处 《中国卫生经济》 北大核心 2002年第10期55-56,共2页 Chinese Health Econom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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