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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公司法》中出资形式制度的再探讨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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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公司法》在公司设立、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变更与终止以及股东权利保护等诸多制度上都做了重大的调整,使得公司法朝着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的方向大大迈进。关于出资形式方面的规范亦概莫能外,在借鉴国外立法经验的前提下,立法者充分吸纳我国公司实践中的有益做法,对既有的出资形式制度做了必要的改造,使得其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我国社会成员投资和公司发展的内在需求。
作者 郝磊
机构地区 天津师范大学
出处 《中国商法年刊》 2006年第1期449-457,共9页 China Yearbook of Commercial Law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

二级参考文献3

  • 1.新《公司法》第26条第2款,第81条第3款[Z].,.. 被引量:1
  • 2.新《公司法》第27条,第83条[Z].,.. 被引量:1
  • 3.《新公司法》第26条第1款,第81条第1款[Z].,.. 被引量:1

共引文献17

同被引文献14

引证文献6

二级引证文献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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