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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立法后评估”让规章更管用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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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避免出现“黑头的(法规)不如红头的(文件),红头的不如白头的(领导批示)”的现象,提高政府立法质量,从2000年开始,安徽省法制办会同省政府有关部门,每年选择几件已施行一段时期的省政府规章实行“回头看”,进行实施效果情况的测评,形成制度化的“立法后评估”。截至目前,安徽对12部政府规章实施了测评。出现“规章”不好用的现象,一方面是因为部门对规章执行不力,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某些立法项目或其中的具体内容缺乏实践基础,制度设计上不尽完善,
出处 《浙江人大》 2005年第11期51-5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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