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简介(上)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股份有限公司的会计核算,财政部日前制发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以下简称“新制度”),并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新制度适用于按照规定程序,经批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目前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境外上市公司、香港上市公司和其他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但在具体会计核算原则和核算方法的适用上分为两类公司,第一类公司为境外上市公司、香港上市公司和境内发行外资股的公司,第二类公司为除第一类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份公司,如在谨慎原则的使用上,两者之间的差别体现得尤为明显。在总体框架上,新制度与现行的十四个行业会计制度基本相似,但考虑到新制度适用于不同行业的股份有限公司,因此将一些特殊行业和特殊业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作为制度的附件。新制度的具体内容与现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及行业会计制度相比,有了较大的差别。
作者 汤淮
出处 《浙江财税与会计》 1998年第8期35-36,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